防疫專責小組公告112.05.15
防疫專責小組公告 112.05.15
一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4月25日宣佈防疫降階,新冠肺炎將於同年5月1日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;
自4月17日起,規定須戴口罩的場所僅剩醫療照護機構與救護車;現階段佩戴口罩規定暫定維持至同年5月30日。
二、輕症免隔離,檢驗陽性採0+n自主健康管理。
三、確診者仍要填寫"疫調表"通報,教官室維持填報校安通報。
四、考量學校多為近距離且群聚型活動,"建議"學生陽性確診請在家休息「不要到校」,持快篩陽性證明0+5天不列入出缺席紀錄,快篩陰性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。
五、學生請假說明:
1. 為與教育部防疫管理指引一致,學生若篩檢陽性確診而需請假(不論輕中重症),自3月30日起於新北校園通APP請假,以「病假_確診_不列入紀錄」為請假假別。同時將關閉「其他7-確診(國中小)」、「防疫假(高中職)」類別,學生如有身體不適或快篩陰性仍有疑慮,回歸學校請假規定辦理。
2. 教育部5月11日函示,有關學生接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苗得申請疫苗假、不列入出缺席紀錄,自即日起停止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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