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15年度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充實行政人力方案」 約僱人員甄選結果
一、正取人員(1名):陳O廷
二、備取人員(2名):蔡O帆、周O潔(依序候補)。
三、正取人員請於114年12月29日(星期一)上午9時前,攜帶身分證正本、郵局存摺、大頭照電子檔至本校簽訂僱用契約,逾時未到或未簽訂契約者視同放棄,由候補人員遞補。
四、 工作內容與標準:
(一)工作內容:協助辦理本校學務處各項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(二)工作時間:原則性規定如下,如學校臨時有特殊需要,應配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。
週一至週五: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,中午12時至12時30分為休息時間(學校若有需求,須配合學校調整)。
假日:學校若有需求,須配合到校執勤。
(三)餘未規範事項悉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、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立附設國民中學部之高級中等學校充實行政人力要點等規定辦理。
五、 約僱期限: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,如有變動,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公文為準。本工作屬定期契約,僱用期間如僱用計畫停止、期限屆滿、經費補助中止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,應無條件解除僱用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二、備取人員(2名):蔡O帆、周O潔(依序候補)。
三、正取人員請於114年12月29日(星期一)上午9時前,攜帶身分證正本、郵局存摺、大頭照電子檔至本校簽訂僱用契約,逾時未到或未簽訂契約者視同放棄,由候補人員遞補。
四、 工作內容與標準:
(一)工作內容:協助辦理本校學務處各項行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。
(二)工作時間:原則性規定如下,如學校臨時有特殊需要,應配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。
週一至週五: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,中午12時至12時30分為休息時間(學校若有需求,須配合學校調整)。
假日:學校若有需求,須配合到校執勤。
(三)餘未規範事項悉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、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學校非編制人員管理要點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、縣(市)立附設國民中學部之高級中等學校充實行政人力要點等規定辦理。
五、 約僱期限: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,如有變動,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公文為準。本工作屬定期契約,僱用期間如僱用計畫停止、期限屆滿、經費補助中止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,應無條件解除僱用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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