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:::

:::

活動宣導

:::

轉知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(以下簡稱留職停薪辦法)業經教育部於110年8月18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1100108668A號令修正發布。

僅限會員可以瀏覽,如果您尚未登入,請先 登入 ,如果您尚未註冊,請點這裏註冊.
登入成功